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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基地教师优质课评选办法
By  shangqun 发表于 2008-7-23 6:44:54 

 

一、评选范围

综合实践基地教师优质课的评选范围是各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已开设活动项目,引进项目和自创项目均可参评。引进项目是指在创设基地过程中参照外地经验设置、结合当地实际,改进的项目;自创项目是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基地教师自己研究创立的具有独特性的活动项目。

二、评选标准

综合实践基地教师优质课能够体现加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联系,围绕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等领域,强调学生的参与、体验、感悟,关注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体现学生的自主性。

1.学生的喜欢程度。参评项目必须是学生喜欢的活动项目(教师),两学期内参加培训学生的满意率达90%以上。自今年9月开始,各基地培训每期学生,都要组织学生评选最喜欢的活动项目(教师),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存档备查,作为评选优质课的重要依据,没有开展学生评议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

2.活动项目的基本要求。参评活动项目学科综合性强,强调跨学科、跨领域和学科间的相互渗透,重视知识、经验和技能的综合运用;操作实践性强,强调体验教育,让学生在实践中获取亲身感受和直接经验,并养成实践意识,形成为学会生存而具备的综合实践能力;探究活动性强,项目针对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以活动作为探究的载体,开展丰富多彩、形成多样的探究活动。

3.组织项目活动过程中教师的基本要求。教师对活动项目的意义、目标把握准确,组织形式活泼有效,能够体现过程开放性,发挥学生自主性;活动项目教师的备课思路清晰、条理,准备充分;活动项目教师在活动过程中能够充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积极性,让每一个学生都参与其中。使用普通话。

4.鼓励自创项目。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及当地实际开拓创新的独创性的深受学生喜爱的项目,优先予以评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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